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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公职、公司、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及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9 编辑:admin 点击:2356

 

 
遵义市律师协会
 
遵市律通〔2015〕26号
 
 


 

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公职、公司、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及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公职、公司、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及考核的通知》(黔律协〔2015〕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关于公职、公司、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及考核的通知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5年6月24日
 
 
 
 
附:
贵州省律师协会
 
黔律〔2015〕27
 
 


 

关于公职、公司、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申请实习及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公职、公司律师工作的有关规定,为立足于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新形势、新政策、新机遇,大力推进“两公律师”的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公职、公司、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及考核作出如下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公职、公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在所属的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期限为一年。
公职人员申请实习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本单位在编公务员;
2.申请人在本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3.本单位同意申请人担任本单位公职律师,并负责申请人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五)个人保证书,保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得担任公职律师的其他情形;
2.本人只从事本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公司人员申请实习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所在公司签订的三年以上有效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所在公司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在本公司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并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已与本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间内的正式员工;
2.申请人在本公司律师事务部或法律事务部门工作,且专职从事法律事务;
3.申请人品行良好,本单位同意申请人担任公司律师,并负责申请人从事公司律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六)个人保证书,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得担任公司律师的其他情形;
2.本人只从事本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公司以外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二、公职、公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考核。
(一)公职、公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须参加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公职、公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三个月内可向所属地律师协会申请面试考核。申请面试考核提交如下材料:
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字数2000字以上);
2、实习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出具的考评意见;
3、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4、贵州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律师证》;
6、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是指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法律文书、工作底稿、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数量不少于十份。
三、法律援助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及考核参照公职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15年6月9日
 
 
 
 
 
州省律师协会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