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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律师协会荣获“遵义市第六届(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9-13 编辑:admin 点击:1767

 

遵义市律师协会荣获“遵义市第六届
(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展示全市律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律师协会的健康发展,推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提升律师协会对外形象,我会积极申报“文明单位”评选,经过层层筛选,近日,遵义市律师协会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遵义市第六届(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据悉,本次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新社会组织共有三个,遵义市律师协会是其中之一 
此次表彰将对规范协会工作,提升律师行业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市律师协会将珍惜荣誉,以本次表彰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努力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争创一流品牌协会,为我市“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