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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编辑: 点击:4101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遵市律通﹝202238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经遵义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遵义市律师协会律师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收费指导标准》。

2.《遵义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收费指导标准》。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