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02-07 编辑:admin 点击:3414
再接再厉 勇创佳绩
为建设“三宜”城市保驾护航
肖 军
(2012年2月1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会议时间紧、内容重要,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提速赶超、转型跨越”的主基调,奋力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的主战略,按照“增比、进位、突破”和“创业、创新、创优”的总要求,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效果”的总目标,以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完成了“五五”普法的表彰工作,2个单位和集体、6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22个单位和集体、47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81个单位和集体、111名个人获得市级表彰。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遵义”的决议》、《遵义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召开了遵义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表彰、“六五”普法依法治市暨“法治遵义”创建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遵义市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评价指标与测评体系(试行)》。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八进”活动。市依治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遵义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实施办法》,向全市公职人员发放了《遵义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手册》;制定了《加强违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开展违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办了全市“六五”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对全市140余名普法骨干(联络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继续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活动,全年投入帮扶资金70万元;创建农村法制夜校1487家,社区法制夜校239家,累计赠送《社区居民法律实用手册》、《农村居民法律实用手册》347800余册;广泛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社会治安混乱、违法犯罪突出的地区派出了普法工作队9366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3092次。
——联调联动机制不断健全。积极在矛盾多发领域广泛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在人民法院、法庭指导建立人民调解室60个,成功调解纠纷1174件,涉案金额近1903.6万元;建成警民联调室193个,覆盖了全市80%的派出所,比去年增加62个,成功调解纠纷4347件,涉案金额3618.1万元;指导各地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18个,成功调解纠纷1553件,涉及金额6069.4万元。其中桐梓县的诉调对接工作被贵州日报评为“十大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全年调解纠纷352件,成功303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节约诉讼成本40余万。湄潭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明显,全年调解纠纷482件,成功482件,成功率100%。全市新建其他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6家,新增专业调解员186人。其中,遵义县在龙坑镇绿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建立了专业性调委会,全年调解纠纷206件,成功206件。市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了《遵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完成了遵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期筹建工作,即将挂牌成立。
——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明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大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设立人民调解室,组建工作组深入开展“平安和谐六区”创建活动。全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52730件,调解成功51239件,成功率达97%,防止群体性上访944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81件,防止非正常访343件,参与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5421人次;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7914人次。60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10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全市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获得表彰,150名调解员获得省司法厅“人民调解能手”表彰。
——法律服务积极助推遵义速度。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完成与湘江工业园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等17个工业园区和143个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的对接服务工作。探索了律师以“第三方”身份服务园区、服务项目、服务动迁等工作。有9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2个工业园区及园区的9个企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市直律师事务所与21家重点项目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办理项目涉诉案件11件,化解矛盾争议157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子尹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完成了全国首例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中山中学的破产清算工作,并为湘江工业园区及长沙路“高新快线”项目审查动迁服务合同330份。汇川区司法局、舸林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恒大城项目、遵义海螺盘江水泥建设工程涉及100多户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市中心公证处为北海路棚户区、子尹路、官井东路、武汉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办理证据保全公证260件;遵义县公证处为共青大道建设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50余件,为汽博城建设、鸭溪酒业园区办理提存公证29件。全年全市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6043件,代理非诉法律事务22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担任法律顾问566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5195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14532件,其中办理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公证事项658件,办理涉及非公经济企业公证事项2126件,投入违法建设拆迁现场158次。全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117名司法鉴定人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检案5242件。
——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筹划成立了全省首家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遵义市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了“窗口式”便民法律服务。挂牌以来共受理现场咨询191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322人次,公证咨询11件,仲裁业务34件。规范律师工作,市律协成立了品行审核委员会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采取“面试”方式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全年共有47名新申请执业实习人员,通过考核的有37人,不合格10人;加大对律师办理案件的质量检查,抽查律师业务档案卷宗500余件;建立了遵义律师门户网站,开展了律师信用等级评定、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选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活动,市、区22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定向服务、安排律师轮值的方式,与城区96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了《量刑程序改革与量刑辩护》合作项目,与上海市杨浦区律工委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规范公证工作,建立了全市公证质量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开展了定期抽查、季度检查和年终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对本年度所有公证卷宗进行了检查,合格率100%,优秀率20%;市局制定了《市中心公证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市中心公证处加强了监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实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考核考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开展了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组织法医类鉴定机构参加了司法部2011年度12个子项目的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参加率为92%;组织3家鉴定机构参与研制部、省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新增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一家。
——法律援助效果增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各地广泛建立移动OA短信平台发送法律援助公益短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多万份;市法律援助中心配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贵州律师团开展了“重走长征路,服务贵州”活动,组织志愿者律师参与省电视台《法律援助空中热线》节目的录制工作。市级“12348”热线共接受咨询80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完善网络建设,制定了《市直单位、企业、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88家,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1990个,全市联络员达到2503人,法律援助志愿者2615人,其中市级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增加到60人。开展法律援助回访活动,全年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回访受援人1417名,面对面回访432人,市县两级“四大班子”领导参与回访57人次。印发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办法》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标准》,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93件,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68件,与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协作案件107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263件,全市法律援助案件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分别达到48%、70%、100%。
——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平台建设,完成244个基层司法所信息光纤的铺设工作。全面开展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排查,落实“双实名制”,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统一了全市安置帮教台帐,完善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内容。积极探索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市局与红花岗区共建过渡性安置基地——“阳光之家”挂牌。凤冈县以民营企业为依托,成立了“阳光就业帮扶中心”,在全县设立了10个就业帮扶基地,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和吸毒人员对象进行过渡性安置,全年有效帮扶“三类人员”及其家人38人。目前,全市共有安置帮教基地20个,通过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233人。大力开展安帮成员单位挂帮工作,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11.5万元。成立了市、县两级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委员会,制定了《审批暂行办法》,对首批未成年人违法记录消除申请进行了审议。全市共登记刑释解教人员4323人,帮教4248人次,帮教率为98.3%;安置3548人,安置率为82%。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市全面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从6月1日起把新裁判的五类人员全面纳入矫正范围。全市各地共争取社区矫正财政预算经费和临时性工作保障经费105万。出台了《遵义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印发了《遵义市社区矫正工作手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解矫程序以及衔接、管理、考核、奖惩、教育等各个环节,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的统一规范。市局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为全市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搭建免费技能培训平台,各地根据培训安排共开展免费技能培训137人次。红花岗区老城司法所引入了心理咨询对矫正对象开展风险评估。余庆县按照社会危险性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红、黄、绿”三色监管。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52人,解除矫正432人,全部进行了登记造册,并逐人建立了个人档案,脱管1人,脱管率0.04%。开展集中教育1311人次,开展公益性劳动798人次,组织个别谈话296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85人次,落实低保123人,落实责任田562人,指导就业就学443人。
——戒毒劳教工作保持“四无”目标。切实加强对戒毒劳教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场所安全稳定“第一责任”,着力充实一线警力,加强“三大现场”的直接管理,抓好“三道防线”建设,继续保持了“四无”目标。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初步实现了“工作行为、管理行为、执法行为”三大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民警执法、学员管理、值班勤务、队伍管理”四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成立了解教回归人员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建立了遵义戒毒劳教所解教回归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为50余名劳教(戒毒)人员举办了免费的保健按摩培训班,推荐了7名解教(戒)人员就业。全年共新收容劳教人员142人,解教130人,新收治强制戒毒人员191人,解除强制戒毒153人。目前在册人员428人。
——司法考试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了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遵义考区的考务工作和在职法律职业人员试点考试工作,全市共有1377人报名,359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率达32%,首次突破30%,创历史新高。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共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348名,到位342名,完成年度任务的75.2%。各地按新标准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大力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待遇,进一步稳定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年新建“五化”司法所28个。协调解决遵义戒毒劳教所民警公务员身份和民警警员职务套改问题。市局业务用房以及红花岗区、道真县、余庆县、仁怀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进入了实际施工阶段。
——三支队伍建设呈现新景象。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机关干警、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广泛开展“六查”活动,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大局意识、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事项,处理律师投诉9件,基层法律服务投诉2件,公证投诉1件,全年机关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制订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规划》,组织5名干警参加法律本科教育,12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司法考试培训,60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 8名。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律协的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律师开展专题培训。全市共投入学习培训经费157.89万元,组织开展培训85期,调训135期,共有6069人次参加学习培训,79人次到外地考察学习。狠抓作风建设,各地扎实开展了“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科长下基层”、“科室挂帮司法所”、“深入基层群众、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市局率先在市直机关中开展“党员晋星、支部晋级”工作,对重点工作实行“月计划、月推进、月考核、月通报”。今年,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劳教所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律师获“全国优秀律师”表彰,2名律师获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律师党员标兵”表彰,1名公证员获“全省优秀公证员”表彰,1名公证员获得全国公证行业青年公证员“科学发展公证为民”主题演讲比赛优胜奖,1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3名律师获得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表彰,1名律师党员得到市直工委表彰,市律师协会党组织被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系统指导小组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们在三个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一是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今年市局改革了考核方式,加大督促管理力度,采取“四个月”的绩效考核方式,并把对县年终考核的重点放在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上,促使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和督促力度有了明显加强,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四个月”的绩效考核办法被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推广并在全市“双晋”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创新意识明显增强。以项目为抓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方式取得了实际效果,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顺利实施,展现了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三是“增比进位突破”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全面落实。基本做到了重点工作增比、难点工作突破、整体工作进位。人民调解案件数同比增长55.4%,占全省28.7%。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数同比增长6.3%,占全省25.3%,代理非诉法律事务数同比增长30.5%。公证办证量同比增加0.5%,占全省19.4%。法律援助案件数增长25.3%,占全省1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数同比增长7.2%。司法鉴定检案数同比增长20.5%,占全省34.7%。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次数同比增长36%,安置人数同比增加18.2%。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数占全省的21.8%。新收容、收治劳教、强戒人员数同比增长20.65%。我市的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我市的律师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发言,队伍建设、公证质量管理、戒毒劳教、社区矫正4个方面工作经验收入了会议交流材料。今年,遵义市再次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光荣称号,余庆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市司法局继2007年以后再次荣获司法部、人社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对大家的努力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成绩属于过去,在总结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工作质量和效果亟待提高。对照年初工作要点,仍然有部分工作因为思想上懈怠、能力上欠缺、客观上困难等种种原因没有按照计划如期完成。一些工作虎头蛇尾、流于形式、纸上谈兵,工作不过细、不深入,拿不出实际效果,经不起仔细检查。比如,春节前张苏军副部长来遵慰问,按行程安排要视察一个法律服务或人民调解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工业园区,市局在选点上大费了一番功夫,因为平时大家都说工作做的如何如何,结果真到了关键时刻,谁也不敢勇于接受视察的任务,充分说明了我们工作的不足。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政令不通、敷衍塞责的现象时有发生;司法所的各种数据、台账、卷宗、档案还不规范,数据不清、底数不明、情况不准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连最为基础的数据统计工作都不规范,频繁发现错报、乱报、虚报,以至最后统计出的数据与科室掌握的大相径庭,甚至严重不符逻辑,根本不能使用。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基层司法局各项业务的发展受环境制约的影响比较大,特别是法律服务工作在经济较落后的县更是长期停滞。今年市局改革了考核方式,对一些业务工作参照去年的基础设定了指标,应该说指标并不高,并非不可完成。但从年终检查的情况来看,有好几个基层司法局在法律服务项目上严重“偏科”,律师、公证工作扣分较多,以至于最终排名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四是领导班子建设还要进一步的优化。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错误思潮,有的取得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固步不前,有的遇到了一些困难就妄自菲薄、不思进取。个别地方班子不团结、推诿扯皮,干部群众反应强烈,已经到了“要出事”的边缘。五是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对干警个人的绩效考核流于形式,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普遍存在,忙闲不均的现象突出,极少部分不愿干事、不会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依然过得逍遥自在、优哉游哉。六是经费保障不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制约了工作开展。这些问题除了极少数是客观因素外,绝大多数还是主观上的问题,需要解决、能够解决也必须解决,希望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上述问题的存在,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和解决。一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这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立场问题、世界观问题。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这要求我们必须要带着群众感情,用群众观点、群众方法去谋划、去处理相关工作,也就是俗话说的工作要接地气。以工作效果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看我们的工作有没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有没有得实惠,真正为民办事、取信于民。二是要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当前,我市正处于“提速赶超、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异常艰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各种机遇与挑战,大家要努力争取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继续走前列、寻突破、求创新,继续发扬自加压力、奋发进取的拼搏精神,以饱满的热情谋发展,以坚定的信心抓发展,以务实的作风促发展。三是要具有法律思维。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体系和法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充分运用法律观点、法治观念去分析和解决问题,要切实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的意识,注重程序与实体,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四是注意分工与合作,树权威立正气。去年以来,全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多有调整,如何在换届之年保持队伍的稳定,工作的延续与发展,领导班子的作用非同一般,尤其是班子成员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是一门大学问,也是一门领导艺术,需要认真研究、仔细斟酌,靠大家共同努力,既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结晶作用,也要充分调动个人的力量与热情,在单位树权威立正气,带领大家向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进。
三、2012年工作展望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两条工作主线,第一条主线是要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这是政法机关的第一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第二条主线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贵州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提出了11个方面54条具体措施。省委把“稳中求进、提速转型”作为今年工作的总基调、总目标,提出了“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快又好”的总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强力推进“三化同步、开放开发、改革创新”战略,建设“三宜”城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60亿元,力争139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0亿元,力争1500亿元的经济发展目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把“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快又好”作为第一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按照上述要求,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法工作会议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第一任务”和“第一目标”,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跨越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为把遵义建设成“三宜”城市,打造贵州发展的“金三角”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各项具体工作请大家认真对照近期即将下发的《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这里我强调7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治遵义”创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一是要把法治文化建设贯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二是要按照《“法治遵义”创建活动考核评估指标与测评操作体系》对创建工作开展测评,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三是要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构建“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情”的立体普法格局,完成“遵义法治时空”栏目和“法治遵义”杂志的创办,建立市级普法OA短信平台,建成法治主题公园,完善遵义法治网。四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化和动态化管理。
(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着力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要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完善一支较为专业的应急处置队伍,在辖区范围内要形成处置工作的长效机制,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影响力,改变目前司法行政机关经常参与此类事件处置,但又被动、分散、不成规模、见效不明显的现状。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个人民调解员至少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开展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检查活动,把调解卷宗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三是要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常态化和非常态化活动。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要特别注重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的社会稳控工作,开展好专项调处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控,着力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
一是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市局要出台《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大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人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力度,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的帮教方式,扎实做好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工作。二是要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无缝衔接。要严格落实“双实名制”,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各项工作衔接有序、档案信息齐全完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机制,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组织、家庭成员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三是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规范社区矫正文书移送、受理、监督、责任追究工作,加强戒毒、劳教工作的各项管理以及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戒毒劳教学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借鉴“阳光工程”经验,切实加大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解决特殊人群就业、生活、家庭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和指导,深入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力争市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建立遵义市工读学校。
(四)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着力惠民生保发展。
一是要继续抓好服务园区和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法律体检”等活动,1季度全市有200多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请各单位各部门抓紧安排对接工作。二是要抓好法律服务进社区和进乡村工作。各县、区(市)要积极协调在当地政务中心筹建法律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式服务。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法律服务秩序。要借鉴重庆律师阳光执业“九条措施”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继续开展法律服务集中统一考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素质。继续开展各种质量检查活动,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四是要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真正做到“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确有冤屈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要继续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和案件质量。今年,市县两级还将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其中市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不少于60万元,县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不少于20万元,各地要加大协调力度。
(五)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实施创新项目。
一是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去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以项目为抓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取得的一定成效,今年这一做法被市委政法委采用,并在全市政法机关推广。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谋划思考好今年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去年年底市局办公室要求大家上报今年准备开展的创新项目,结果很不理想,绝大多数上报的项目没有载体,内容空泛,请大家下去后认真结合今年工作做好谋划,在2月15日前重新上报,市局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加分项目。另外,市局将大力鼓励创新,对在创新项目上做出突出贡献,被省以上推广经验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三是要继续巩固、完善和开展好去年的项目,市局将把去年的项目一并纳入今年的年终目标考核并作为扣分项目。
(六)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发展根基。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督促。按照《贵州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方案》,认真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定和司法所达标活动,在已通过检查验收的“五化”司法所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市局对去年的统计工作作了一个通报,对数据进行了分析,请大家仔细对照查找问题。今年起,市局将对每月的全市工作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必须要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这里特别强调下人民调解案件的统计问题,尽管我们今年的调解案件数大幅度上升,但和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相比,肯定还有大量村居口头调解的人民调解案件没有进行统计,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完整的数据统计机制,想办法把村居的调解案件纳入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另外,还有些业务工作数据的统计方法肯定存在问题,比如律师办理非诉法律事务,全省是11017件,我们统计下来仅有227件,只占全省的2%。类似这些问题,希望有关科室下去后仔细核实,完善统计口径。三是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市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和仁怀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要完成主体工程,红花岗区、余庆县、道真县司法业务用房要全面完成建设并在年内搬迁。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其他各地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力争尽快通过审批,纳入计划。
(七)深入推进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服务能力和执政能力建设。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继续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三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对机关干警、戒毒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骨干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务和专业技能培训。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市局要配合省司法厅对基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四是加强效能建设。继续推行月计划、月推进、月考核、月通报的“四个月”工作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五是认真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从严,就是要做到管理上严格,对不利于发展的歪风邪气要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现象要坚决处理;从优,就是要做到切实提高干警工资、津贴等福利,解决干警实际问题和困难,下大力气推动干警晋职晋级,特别是对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优秀司法助理员的待遇,要采取解决一个是一个的方法各个击破。六是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抓典型、树典型、学典型。
同志们,做好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意义深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施“三大战略”、建设“三宜”城市,打造贵州发展的“金三角”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