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律协关于转发司法部C证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6 编辑:admin 点击:2182
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
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所遵照执行。
遵义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转发司法部C证实习的通知
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现将《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问题的批复》转发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原则上取得C证的人员应在其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省、市、州直律师事务所与C证实习人员协商自愿培养的除外,但须在办理实习登记时,向所属律师协会出具律师事务所愿意培训C证实习人员的说明。
贵州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