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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全市首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 编辑:管理员1 点击:2274

 

          遵义市律师协会
 
遵市律通201418
 


 

关于举办全市首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总结和交流法律服务文书制作的经验,提高全市广大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技能和辩护词写作水平,遵义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全市首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表彭先进、弘扬正气、相互交流、共谋发展”为主题,提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征集的优秀辩护词,必须是我市律师办理的真实刑事案例,且以最近两年办理的案件为宜。
三、参评资格
全市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及法律援助律师。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4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五、参评要求
1.每人只限提交一篇,而且必须出自本人书写,不可盗用他人作品;
2.参评作品,应当注明参加律师的姓名、所在律所,以及联系方式等;
3.涉及到案件机密或当事人隐私的,由参评律师自行做出相应的技术处理并作说明,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
4.所有参评作品应当在报名表中填写不少于3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以及己方核心法律观点等。
六、评选标准
1.行文立场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和法律;
2.符合法律文书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不攻击他人;
3.行文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语句通顺、用语准确,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
4.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5.所选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尤以在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6.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法律规定进行深度的解读。
七、参评方式
1.报名参评的律师,应当填写《遵义市首届优秀辩护词参评报名表》(附件1,须事务所盖章)。
2.参评作品应当同时提交“打印稿”及“电子文稿”各一份,书面稿件送至:遵义市律师协会办公室,电子稿件发送至:zunyilvshi@126.com,注明“辩护词参评”字样。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返还。
3.参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逾期则不予受理。
4.所有参评作品,将由遵义市律师协会聘请法官、检察官及资深律师担任评委,进行最终评定。
特此通知。
 
附:遵义市首届律师辩护词评选报名表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25日
 
发: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办公室、公职律师办公室
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遵义市首届律师辩护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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