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22 编辑:admin 点击:2496
2015年“以案释法—律师行”
活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公 示
根据遵义市司法局、遵义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公示,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5年“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先进集体
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
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
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
贵州名城律师事务所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贵州宇航律师事务所
贵州宇辉律师事务所
贵州远度律师事务所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
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
重庆华升(道真)律师事务所
二、2015年“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先进个人
胡兴丹 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
汪 伦 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
舒宏禄 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钱庆喜 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
刘忠华 贵州名城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邹启贤 贵州宇航律师事务所
匡俊南 贵州宇辉律师事务所
鄢 旭 贵州远度律师事务所
梁 康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
王良均 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
石 兴 重庆华升(道真)律师事务所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及律师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意见或情况反映,请于2016年1月27日前以真实姓名或来信、来电向遵义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
举报联系电话:28225307
遵义市司法局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