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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第四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19 编辑:admin 点击:1997

关于对2018年第届优秀

辩护词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

 

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

    为总结和交流法律服务文书制作的经验,提高全市广大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技能和辩护词写作水平,在第一、二届优秀辩护词评选的活动基础上,举办了遵义市律师协会2018年第届全市优秀律师辩护词评选活动。现根据遵市律通201834关于举办第届全市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决定表彰以下获奖律师:

一、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1篇)

1.黄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辩护词》(作品编号:7号)

作者:候光洪 贵州宇辉律师事务所

、三等奖(2篇)

1.曾某组织卖淫犯罪辩护词》(作品编号:8号)

作者:  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

2.周某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辩护词》(作品编号:12号)

作者;汪自勇、李世红贵州名城(播州)律师事务所

、优秀奖(3篇)

1.康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词》(作品编号:11号)

作者:郑皓东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

2.杨XX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辩护词》(作品编号:2号)

作者:张春玲,贵州仁致律师事务所

3.XX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欺骗贷款罪案辩护词》(作品编号:13号)

作者:  贵州与之律师事务所

 

希望受到表彰的律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全市律师认真做好每一件案件,认真写好每一篇辩护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共同推进我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81119